针对环保署4.6、4.8及4.9期三环差案要求「重新办理环评」台塑企业回应说明

台塑企业新闻稿

Formosa Plastics Group

106年3月16日

3月15日环保署要求4.6、4.8及4.9期三环差案「重新办理环评」,对于长达6年多次环差审查,最后获致这样的结论,本企业虽深感遗憾及失望,但仍予以尊重。
该三案系配合国内石化高值化政策及循环经济理念,采取更佳的制程技术,可以提高效能、降低污染和工安风险、增加产品附加价值, 无论空气污染物排放量、用水量都比过去少(详如附表),且单位能耗也都降低。
三案产能增加1.54%,污染排放亦依「空污增1减1.2、温室气体增1减1.5、用水增1减2」比例减量,专案小组以环差方式审查已长达4~6年,对历次审查会中陆续所提出之诸多要求,开发单位亦均已配合办理及补充资料。至于昨日环评委员会认有漏未评估事项及无实质减量效果二项意见,开发单位虽于会中充分说明并无加重环境影响,惟仍不被委员会接受。
本企业不会因此放弃推动此三案,惟如何推动是个难题,相关公司将会审慎评估后做全面考量,尔后若仍有机会为台湾经济发展贡献一份心力,本企业仍会一本初衷继续努力。
新闻联络人:台塑企业总管理处
林善志执行副总02-27122211#5841
洪宗益协理02-27122211#5846
项目单位4.6期(台化)4.8期(南亚)4.9期(台塑)合计
4.6、4.8、4.9期投资金额亿元23.927.4116.0167.3
项目单位原排放量变更后排放量差异量原排放量变更后排放量差异量原排放量变更后排放量差异量差异量合计差异率(%)
空气污染物TSP吨/年40.139.6-0.5312.4308.2-4.2303.2302.5-0.7-5.4-0.81%
SO x吨/年651.4326.0-325.4892.2825.5-66.760.860.1-0.7-392.8-24.48%
NO x吨/年1298.71161.7-137.01,181.41167.3-14.1157.8157.4-0.4-151.5-5.74%
VOCs吨/年348.7299.9-48.8758.9755.1-3.8165.4163.8-1.6-54.2-4.26%
温室气体万吨/年268.7259.1-9.6520.2508.5-11.775.050.3-24.7-46.0-5.32%
用水量吨/日15,88814,659-1,22941,50940,395-1,1148,4118,154-257-2,600-3.95%
废水量吨/日9,4608,314-1,14621,46019,960-1,50010,2379,737-500-3,146-7.64%
  • 4.6、4.8、4.9期增加产能98.14万吨/年,占四期计画产能6,381万吨/年之1.54%,累计历次四期环差增加产能比例为6.83%,依环评法施行细则第38条规定,产能扩增小于10%,应免重新办?环境影响评估。
  • 三案可增加投资并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反而可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及用水量。
  • 以4.6期为例,自100年3月送环保署审查,历经6次专案小组审查,于102年7月才获得初审通过。
  • 103年4月2日环评大会审查结论为「退回专案小组」,后续又遥遥无期,其中又经历2次五方会谈及1次联席审查,现况被要求重做环评,历经近6年尚未通过。

(台塑企业 台化公司提供,2017/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