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并敬告彰化县乡亲父老新闻稿

台塑企业新闻稿

Formosa Plastics Group

106年3月10日

就彰化县政府驳回本公司彰化厂M16、M17、M22汽电共生系统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暨生煤使用许可展延申请等违法处分,本公司经向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提起诉愿,3月10日终获原处分撤销,另为适法处分之诉愿决定,亦即诉愿机关环保署认定,彰化县政府驳回本公司展延案申请之处分,的确是违法侵害本公司之合法权利。至于,本公司申请按原许可证内容准予展延之请求,环保署则基于中央主管机关权责予以驳回,本公司予以尊重。
 
对于这样的诉愿结果,法理正义果得伸张,枉法乱象终受遏止,本公司感谢诉愿机关能勇于公平裁决及秉公处理。由于台化被迫关厂事件受到各界瞩目,彰化县政府违法失当之举措,为我国环保许可制度带来不良示范,相信本案之诉愿决定,已对促进环境法治做出重要贡献。而彰化县政府在本展延申请中,一再执意不依法行政及多次在媒体表达不当立场,都显示彰化县政府之违法故意、疏失行为,斑斑可考。
 
再者,就此次环保署作成之诉愿决定,本公司虽感欣慰,但本公司自105年10月7日提起诉愿,至今5个月始获诉愿决定,可谓迟来的正义。彰化县政府于105年9月29日违法驳回许可证展延申请以来,本公司彰化厂之制程因欠缺蒸汽热能不得已被迫停工,因此蒙受无法生产之工料损失、制程设备虚耗无法利用的损害、丧失营业利益、增加人事成本与设备营运维护费用,以及交货延期、海内外市场萎缩、商誉损失等等,数额巨大。而员工及合作厂商之生活生计亦无奈大受冲击,更是令人痛心。为此,本公司谨声明如下:
 
一. 本事件中,因政府违法行政行为而发生此重大变故,同仁们对相关安排皆能体恤公司面临之困境,忍气吞声,本公司尽全力安抚,五个月来本公司员工并未造成社会动乱,对此本公司除了对同仁们的离开深感不舍外,也万分感激同仁们对公司的爱护之情。
 
 
二. 彰化县政府之公务人员未能依法行政,致使本公司产生重大损失,自当有应负责任,本公司将持续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以维股东及公司之权益。
 
 
三. 本公司呼吁彰化县政府应依循环保署诉愿决定之意旨,依法行政,勿重蹈覆辙。对于社会各界这段时间来对于本案的关心指教,并申谢忱。
 
台化公司发言人:洪福源

(台塑企业 台化公司提供,201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