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酮(Acetone)

丙酮(Acetone)又称二甲基酮,化学式CH 3 COCH 3,常温下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挥发性且易燃。可用于制造丙二酚(BPA)、环己酮(Cyclohexanone)、酚醛树指(Phenolic Resin)、壬酚(Nonyl Phenol)。

品质规格

项目
Characteristics
单位
Unit
品质标准
Limits
检验方法
Test Methods
纯度(Purity)wt.%≧99.5100 wt%
- GC impurity wt%
- H 2 O wt%
比重20/20℃
(Specific Gravity)
 0.790 ~ 0.793ASTM D-891
蒸馏范围at 760mmHg
Distillation Range
≦1ASTM D-1078
还原时间(Permanganate Time)minutes≧90ASTM D-1363
固体残余率(Non-volatile)wt.%≦0.001ASTM D-1353
水份(Water)wt.%≦0.4ASTM D-1364
色度(Color)APHA≦5ASTM D-1209
外观(Appearance) ClearVisual

安全资料表

一、 化学品与厂商资料
化学品名称:丙酮(Acetone)
其他名称:2-丙酮; 二甲酮; 醋酮; 木酮
建议用途及限制使用:化学品(如甲基異丁基甲酮,甲基異丁基甲醇;異丁烯甲酯;油漆,洋干漆,瓷漆等之溶剂,醋酸纤维素之纺织溶济;精密精器之清理净化;碘化钾及高锰酸钾之溶剂;醋酸纤维素纤维之去光泽剂;硫化橡胶产物之规格试验。
制造者、输入者或供应者名称: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酚厂
地址:云林县麦寮乡台塑工业园区23号
电话:05-6813340~3
紧急联络电话:05-681-3344、05-681-3354 / 传真电话:05-681-2233
二、 危害辨识资料
化学品危害分類:易燃液体第2级、腐蚀/刺激皮肤物质第3级、严重损伤/刺激眼睛物质第2级、吸入性危害物质第2级
标示内容:
丙酮(Acetone)
象征符号:火焰、惊叹号、健康危害
危害成分:丙酮(北美应变指南处理原则127;英国紧急应变码‧2YE)
警示语:危险
危害警告讯息:

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造成轻微皮肤刺激

造成眼睛刺激

如果吞食并进入呼吸道可能有害

危害防范措施:

置容器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远離引燃品-禁止抽烟

若与眼睛接触,立刻以大量的水洗涤后洽询医療

制造者、输入者或供应者:

(1)名称: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酚厂

(2)地址:云林县麦寮乡台塑工业园区23号

(3)电话:(05)6813340~3

※更详细的资料,请参考安全资料表
其他危害:-
三、 成分辨识资料
纯物质:
中英文名称:丙酮(Acetone)
同义名称:Dimethyl formaldehyde、Dimethylketal、Dimethyl ketone、Ketone propane、beta-Ketopropane、Methyl ketone、2-Propanone、Pyroacrtic acid、Pyroacetic ether
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CAS No.):67-64-1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99%
既有化学物质登录码:EPEP4A00383703
混合物:
化学性质:
危害成分之中英文名称浓度或浓度范围(成分百分比)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径之急救方法:(应让医护人员知道患者所接触之化学物质)
吸入:
1.若吸入大量气体,应立即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尽速联络紧急医疗网。
2.若呼吸停止,人工呼吸时采用球袋式呼吸面罩并为单向阀或其他医疗设计的呼吸辅助器。
3.让患者保持温暖并休息。
4.尽速就医。
5.若患者呼吸困难时,立即供应氧气。
皮肤接触﹕
1.先以吸液棉将多余的液体吸除,立刻以水和肥皂或温和的清洁剂清洗患部20分钟以上。
2.若是经由衣服渗入皮肤,立刻脱去受污染衣服并隔离,再以水和肥皂或温和的清洁剂清洗。
3.立即就医。
4.建议清洗方式为以敌腐灵或聚乙二醇等除污剂清洗接触部位再冲水,反覆清洗直到不再感到疼痛为止,并依状况就医。
眼睛接触﹕
1.立刻用大量清水冲20分钟以上并不时地撑开上下眼皮。
2.立即就医。
3.工作时不可配戴隐形眼镜。
4.建议清洗方式为以敌腐灵等除污剂清洗接触部位再冲水,反覆清洗直到不再感到疼痛为止,并依状况就医。
食入﹕
1.若患者意識清醒,立刻给予患者大量的水喝。
2.喝水后,协助患者以手指伸入喉咙内催吐。
3.不要对已丧失意識的患者进行催吐。
4.立即就医。
5.若呼吸停止,人工呼吸时采用球袋式呼吸面罩并为单向阀或其他医疗设计的呼吸辅助器。
6.若患者呼吸困难时,立即供应氧气。
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浓度高于2000ppm 可能造成嗜睡、恶心、恶吐、酒醉感及头暈。健康危害效应有:1.吸入或接触此类物质,会引起刺激或皮肤和眼睛灼伤。2.蒸气会导致晕眩或窒息。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应穿着C 级防护装备在安全区实施急救。
对医师之提示:误食时,考虑洗胃及活性碳。
五、 灭火措施
适用灭火剂:本物质闪火点属低温型;使用水喷洒作为灭火器是无效。1.小火时以以化学干粉、二氧化碳、喷水沫或耐酒精型泡沫灭火剂,控制扑灭火势。2.大火时以喷水沫、水雾或耐酒精型泡沫灭火剂,控制火势。2.不可使用水柱灭火。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将容器自火场中移离。
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液体极易燃,室温下可能被引燃。
2.蒸气比空气种会传播至远处,遇火可能造成回火。
3.会累积在封闭地区。
4.火场中的容器可能会破裂、爆炸。
5.即使被水稀释的溶液也可能引燃。
6.火场中会产生刺激、腐蚀或毒性气体。
7.用于控制火势的水,流出后会造成污染。
特殊灭火程序:
1.撤退并至安全距離或受保护的地点灭火。
2.位于上风处以避免危险的蒸气和有毒的分解物。
3.灭火前先阻止溢漏,如果不能阻止溢漏且周围无任何危险,让火烧完,若没有阻止溢漏而先灭火,蒸气会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再引燃。
4.隔離未着火物质且保护人员。
5.安全情况下将容器搬離火场。
6.以水雾冷却暴露火场的贮槽或容器。
7.以水雾灭火可能无效,除非消防人员受过各种易燃液体之灭火训練。
8.如果溢漏未引燃,喷水雾以分散蒸气并保护试图止漏的人员。
9.以水柱灭火无效。
10.大区域之大型火灾,使用无人操作之水雾控制架或自动摇摆消防水瞄。
11.尽可能撤離火场并允许火烧完。
12.远離贮槽。
13.贮槽安全阀已响起或因着火而变色时立即撤離。
14.未着特殊防护设备的人员不可进入。
15.油槽陷于火场时,以最大的距离灭火或使用消防水带控制架或自动摇摆喷嘴灌救之,并以大量的水冷却容器,待火势被扑灭之后,仍应持续撒水冷却,不可将水直接对泄漏点或安全防护设施喷洒;因为会发生结冰现象而发生二次灾害。因火灾引起安全排放阀发生声响或油槽容器本体变色时,立即撤离现场,始终远离陷于火场的贮槽。当巨大火势( 如原物料储存区大火) 时,使用消防水带控制架或自动摇摆喷嘴灌救之;如无法处理者,应撤离现场,任其燃烧。
16.洒水可减少蒸气量;但在密闭空间中无法防止其著火燃烧。
17.如果铁路或公路槽车已陷于火场时,其周围800 公尺( 相当1/2 哩) 的地区应立即予以隔离并斟酌为初期疏散区。
18.围堵收集消防用水,待日后处置;勿驱散泄漏物质。
消防人员之特殊防护装备:消防人员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消防衣、防护手套。
六、 泄漏处理方法
个人应注意事项:
1.排除所有引火源( 如在灾区吸烟、火花、明火或火焰),限制人员进入,直至外溢区完全清乾净为止。
2.确定是由受过训之人员负责清理之工作。
3.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4.操作使用所有的设备时,必须先接地以消除静电。
5.不要接触或穿越泄漏污染区。
6.如果可行且不危及人员的安全下,设法止漏。
7.穿着C级以上耐酸碱的化学防护衣,并注意热可能造成其失效或有限保护。
8.一般消防衣的结构,仅能在火灾状况下提供有限的保护;泄漏状况下可能无效。
环境注意事项:
1.立即封锁隔离溢散或泄漏区,周围至少25 -50 公尺( 相当80 -160 英呎),隔离距离依现场状况增加。
2.非必要之人员,远离灾区。
3.留置于上风处。
4.远离低洼地带。
5.对密闭区域实施通风换气。
6.再不危及人员的安全下,设法止漏。
7.避免外泄物流入下水道、排水沟、地下室或狭隘空间。
8.用干砂、干泥土或其他不燃性物质吸附或覆盖,将其移入容器中,并使用干净且不生火花的工具,收集上述的吸收物质,将其回收放置于有标示及有盖的容器中。
9.勿将水注入容器中。
10.通知政府职业安全卫生与环保相关单位。
清理方法:
1.不要碰触外泄物。
2.避免外泄物进入下水道、水沟或密闭的空间内。
3.在安全狀况下设法阻止减少溢漏,并使用蒸气抑制泡沫剂,以减少蒸气量。
4.用沙、泥土或其他不与泄漏物质反应之吸收物质來围堵泄漏物。
5.少量泄漏:用不会和外泄物反应之吸收物质吸收。以污染的吸收物质和外泄物具有同样的危险性,需置于加盖并标示的适当容器裡,用水冲洗溢漏区域。
6.小量的溢漏可用大量的水稀释。
7.大量溢漏时,在外泄液前端的远处筑堤,待日后处理并聯络消防队,紧急处理单位及供应商以寻求协助。
七、 安全处置与储存方法
处置:
1.此物质是易燃性和毒性液体,处置时工程控制应运转及善用个人防护设备;工作人员应受适当有关物质之危险性及安全使用法之训練。
2.除去所有发火源并远離热及不相容物。
3.工作区应有“禁止抽烟”标志。
4.所有桶槽、转装容器和管线都要接地,接地时必须接触到裸金属。
5.当调配之操作不是在密闭系统进行时,确保调配的容器和接收的输送设备和容器要等电位連接。
6.空的桶槽、容器和管线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残留物,未清理前不得从事任何焊接、切割、钻孔或其它热的工作进行。
7.桶槽或贮存容器可充填惰性气体以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8.作业场所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通风系统,设备应为防爆型。
9.保持走道和出口畅通无阻。
10.贮存区和大量操作的区域,考虑安装溢漏和火灾侦测系统及适当的自动消防系统或足够且可用的紧急处理装备。
11.作业避免产生雾滴或蒸气,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区内操作并采最小使用量,操作区与贮存区分开。
12.必要时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以避免与此化学品或受污染的设备接触。
13.不要与不相容物一起使用(如强氧化剂)以免增加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14.使用相容物质制成的贮存容器,分装时小心不要喷洒出來。
15.不要以空气或惰性气体将液体自容器中加压而输送出來。
16.除非调配区以耐火结构隔離,否则不要在贮存区进行调配工作。
17.使用经认可的易燃性液体贮存容器和调配设备。
18.不要将受污染的液体倒回原贮存容器。
19.容器要标示,不使用时保持紧密并避免受损。
储存:
1.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以及阳光无法直接照射的地方,远離热源、发火源及不相容物。
2.贮存区考虑安装溢漏和警报设备。
3.贮存设备应以耐火材料构筑。
4.贮存区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通风系统,核可的防爆设备和安全的电器系统。
5.地板应以不渗透性材料构筑以免自地板吸收。
6.门口设斜坡或门槛或挖沟槽使泄漏物可排放至安全的地方。
7.贮存区应标示清楚,无障碍物,并允许指定或受过训的人员进入。
8.贮存区与工作区应分开;远離升降机、建筑物、房间出口或主要通道贮存。
9.贮存区附近应有适当的灭火器和清理溢漏设备。
10.定期检查贮存容器是否破损或溢漏。
11.检查所有新进容器是否适当标示并无破损。
12.限量贮存。
13.以相容物质制成的贮存容器装溢漏物。
14.贮桶接地并与其它设备等电位連接。
15.小量贮存于核可的防爆型冰箱,空桶可能仍有具危害性的残留物仍应密闭并分开贮存。
16.贮存易燃液体的所有桶子应安装释压阀和真空释放阀。
17.依化学品制造商或供应商所建议之贮存温度贮存,必要时可安装侦温警报器,以警示温度是否过高或过低。
18.避免大量贮存于室内,尽可能贮存于隔離的防火建筑。
19.贮槽之排气管应加装灭焰器。
20.贮槽须为地面贮槽,底部整个区域应封住以防渗漏,周围须有能围堵整个容量之防液堤。
21.空容器应视为实瓶处理。
八、 暴露预防措施
工程控制:制程密闭、局部排气和整体换气装置。1.使用不会产生火花,接地之通风系统,并与其他通风系统分开。2.排气口直接通到窗外。3.供给充分新鲜空气以补充排气系统抽出的空气。
控制参数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
TWA
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
STEL
最高容许浓度
CEILING
生物指标
BEIs
750ppm
937.5ppm
(皮)
-尿中丙酮100mg/L(Ns)
个人防护设备:
呼吸防护:
1.2500ppm 以下:含有机蒸气濾罐之化学濾罐式、动力型空气净化式、供气式、自携式呼吸防护具。
2.未知浓度:正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正压全面型供气式呼吸防护具辅以正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
3.逃生:含有机蒸气濾罐之气体面罩、逃生型自携式呼吸防护具。
手部防护﹕防渗手套,材质以丁基橡胶、Teflon、4H、Barricade、Chemrel、Responder、Trellchem、Tychem10000 为佳。
眼睛防护:化学防溅护目镜、面罩以八英吋为最低限度)
皮肤及身体防护:上述橡胶材质連身式防护衣,工作靴,洗眼器和紧急淋浴设备。
卫生措施:
1.工作后尽速脱掉污染之衣物,洗净后才可再穿戴或丢弃,且须告知洗衣人员污染之危害性。
2.工作场所严禁抽烟或饮食。
3.处理此物后,须彻底洗手。
4.维持作业场所清洁。
九、 物理及化学性质
外观:无色、澄清狀液体气味:特殊甜味,薄荷味
嗅觉阈值:3.6-653ppm(侦测)、33-699ppm(觉察)熔点:-94.6℃
pH 值:-沸点/沸点范围:56.2℃
易燃性(固体、气体):-
闪火点:-18℃
测试方法(开杯或闭杯):闭杯
分解温度:-
自燃温度:465℃爆炸界限:2.5 ~ 12.8 ﹪
蒸气压:180 mmHg蒸气密度:2(空气=1)
密度:0.791(水=1)溶解度:全溶于水
辛醇/水分配系數(log Kow):-0.24挥发速率:5.6(乙酸丁酯=1)
十、 安定性及反应性
安定性:正常状况下安定
特殊状况下可能之危害反应:
1.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过氯酸盐)强还原剂及氯化溶剂和碱的混合物(如氯仿和氢氧化钠):剧烈反应,增加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2.三级丁酸钾、六氯三聚氰胺、二氯化硫:强烈反应。
应避免之状况:
1.高度易燃应避免火花、明火、热、引燃源、长期暴露受热以防被引燃。
2.当蒸气与空气混合后将形成爆炸性气体。
3.当蒸气被扩散至有火源处时,会被引燃并且回火燃烧。
4.大部份的蒸气,比空气重并会延着地表面扩散出并聚集于低洼或密闭空间( 如排水沟、地下室、油槽区)。
5.室内、室外或排水沟有蒸气爆炸的危险。
6.当遇热或陷于火场中,注记”P” 的物质可能会爆炸性聚合。
7.液体流到排水沟时会引起火灾爆炸的危险。
8.当容器遇热将会有爆炸之危险。
9.液体比水轻( 浮于水面上)。
应避免之物质:氧化剂、氯化溶剂和碱的混合物、三级丁酸钾、六氯三聚氰胺、二氯化硫、强还原剂。
危害分解物:热分解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十一、 毒性资料
暴露途径:皮肤接触、眼睛接触、食入、吸入
症狀:头痛、虚弱、困倦、恶心、酒醉、呕吐、虚脱、昏迷、皮肤脱脂、皮肤炎、方位感障碍。
急毒性:
吸入:
1.低浓度,没有急性效应,高浓度下(约1000ppm)轻微的刺激鼻及咽。
2.浓度高于2000ppm 可能造成嗜睡、恶心、恶吐、酒醉感及头暈。
3.浓度高于10000ppm,可能导致无意識及死亡。
皮肤﹕
1.直接接触可能造成轻微的刺激。
眼睛﹕
1.高浓度蒸气(1000ppm)会造成轻微而短暂的刺激。
2.其液体对眼睛具严重刺激。
食入﹕
1.刺激咽、食道及胃。
2.大量食入之症狀与吸入情况類似(如头痛、虚弱、困倦等)。
3.若倒吸入肺部会引起致命的肺部伤害。
LD50(测试动物、吸收途径):5800 mg/kg(大鼠,吞食)。
LC50(测试动物、吸收途径):50100 ppm/6H(大鼠,吸入)
500mg/24H(兔子,皮肤):造成轻微刺激。
20mg/24H(兔子,眼睛):造成中度刺激。
慢毒性或长期毒性:
1.长期或频繁接触可能造成皮肤脱脂及皮肤炎(干燥、刺激、发红及龜裂)。
2.在1000ppm浓度下,每天暴露3 小时,经7 至15 年后会感到鼻及咽刺激、方位感障碍及无力。
3.暴露于丙酮下会增加氯化溶剂的肝毒性,例如:1,1-二氯乙烯,1,1,2-三氯乙烷、氯化碳、氯仿、 三氯乙烯、溴二氯乙烯、二溴氯申烷等。31500ug/m3/24H(哺乳动物,吸入)影响其繁殖力。
十二、 生态资料
生态毒性:
LC50(鱼類):8300-40000mg/l/96H
EC50(水生无脊椎动物):10mg/l/48H(水蚤)
生物浓缩系數(BCF):0.69
持久性及降解性:
1.虽然丙酮在有氧及无氧狀况下均会迅速生物分解,但丙酮高浓度下对微生物有毒。
2.释放至大气中,会与氢氧自由基反应(半衰期约为22 天)。
3.释放至水中,预期会进行生物分解。
 半衰期(空气):279~2790 小时
 半衰期(水表面):24~168 小时
 半衰期(地下水):48~336 小时
 半衰期(土壤):24~168 小时
生物蓄积性:不会蓄积,大部份丙酮会由呼吸排出,小量丙酮会氧化成二氧化碳经由呼吸及尿中排出。
土壤中之流动性:释放至土壤中,预期会进行生物分解及从土壤表面挥发。
其他不良效应: -
十三、 废弃处置方法
废弃处置方法:
1.參考相关法规规定处理。
2.量小时可于认可的溶剂燃烧爐内燃烧;量大时可于核准之焚化爐内焚化。
3.废弃物在未处理前,应存放于安全容器中。
4.吸收了丙酮的物质可于核准的掩埋场掩埋。
十四、 运送资料
联合国编号: 1090
联合国运输名称:丙酮
运输危害分类:第三類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 Ⅱ
海洋污染物(是/否):
特殊运送方法及注意事项:-
十五、 法规资料
适用法规:
1.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
2.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
3.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
4.劳工作业场所容许暴露标准。
5.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6.事业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方法及设施标准。
7.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设置标准暨安全管理办法。
十六、 其他资料
参考文献 
1.CHEMINFO 资料库,CCINFO 光碟,2005-2。
2.RTECS 资料库,TOMES PLUS 光碟,Vol.63,2005。
3.HSDB 资料库,TOMES PLUS 光碟,Vol.63,2005。
4.ChemWatch 资料库,2004-4。
5.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GHS全球化学品调和制度网站:http://ghs.osha.gov.tw/frontPage/index.html。
 
制表者单位名称: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二部合成酚厂
地址/电话:云林县麦寮乡台塑工业园区23号/ 05-6813340 ~ 3342
制表人职称:制程安管高级工程师姓名(签章):何明汉
制表日期2017.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