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乙烯(SM)

苯乙烯(Styrene Monomer, SM),化学式C 8 H 8,外观无色油状液体。主要用于制造聚苯乙烯(PS)、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树脂(ABS)、发泡级聚苯乙烯(EPS)之主要原料。也可作为制造苯乙烯-丁二烯橡胶(SBR)、不饱和树脂(UP)、塑胶改质剂(MBS)之添加料。

品质规格

项目
Characteristics
单位
Unit
品质标准
Limits
检验方法
Test Methods
纯度(Purity)wt.%≧99.8ASTM-D5135
比重25/25℃
(Specific Gravity)
 0.9038 ~ 0.9057ASTM-D891
色度(Color)APHA≦10ASTM-D1209
聚合物(Polymer)wt.ppm≦10ASTM-D2121
醛类含量(Aldehydes)wt.ppm≦100ASTM-D2119
过氧化物(Peroxides)wt.ppm≦50ASTM-D2340
抑制剂(Inhibitor)wt.ppm10 ~ 15ASTM-D4590
硫化物(Sulfur)wt.ppm≦20ASTM-D7183
氯化物(Chlorides)wt.ppm≦15ASTM-D5808
黏度25℃(Viscosity)CPS≦0.75Viscosity Meter
水份(Water)ppm≦180ASTM-D7375
外观(Appearance) Clear & BrightASTM-E2680
苯含量(Benzene)ppm≦1.0ASTM-D5135
乙苯含量(Ethylbenzene)ppm≦500ASTM-D5135

安全资料表

一、 化学品与厂商资料
化学品名称:苯乙烯(STYRENE)
其他名称:苯乙烯单体(SM) 、乙烯基苯
建议用途及限制使用:聚苯乙烯、 SBR、ABS及SAN树脂。保护涂料(苯乙烯-丁二烯乳液;醇酸树脂)、苯乙烯之聚酯、橡胶-变体的聚苯乙烯、共聚树脂之中间体。
制造者、输入者或供应者名称:台湾化学纤维股份公司海丰厂(苯乙烯三厂)
地址:云林县麦寮乡中兴村台塑工业23号
电话:05-6813063
紧急联络电话:05-6813063 / 传真电话:05-6812346
二、 危害辨识资料
化学品危害分類:易燃液体第3级、腐蚀/刺激皮肤物质第2级、严重损伤/刺激眼睛物质第2A级、生殖细胞致突变性物质第2级、致癌物质第2级、生殖毒性物质第2级、特定标的器官系统毒性物质~重复暴露第2级、水环境之危害物质(急毒性)第3级
标示内容:象征符号:火焰、健康危害、惊叹号
警示语:危险
危害警告讯息:

易燃液体和蒸气

造成皮肤刺激

造成眼睛刺激

怀疑造成遗传性缺陷

怀疑致癌

怀疑对生育能力或胎儿造成伤害

长期或重覆暴露可能对器官造成伤害

对水生生物有害

危害防范措施:

置容器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勿吸入气体/烟气/蒸气/雾气

穿戴适当的防护衣物

避免长期暴露

其他危害:-
三、 成分辨识资料
中英文名称:苯乙烯(STYRENE)
同义名称:PHENYLETHYLENE、VINYLBENENE、ETHENYLBENZENE、CINNAMENE、CINNAMENOL、CINNAMOL 、STYROLENE、SYTROL
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码(CAS No.):00100-42-5
危害成分(成分百分比):95% W/W以上
既有化学物质登录码: EPEP4A00383624
四、 急救措施
不同暴露途径之急救方法:
吸入:
1.此物质是易燃的,救援前先采取适当措施(如移除任何引燃源)。
2.移走污染源或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
3.若呼吸停止,立即由受训过的人施以人工呼吸;若心跳停止施行心肺复苏术。
4.并立即就医。
皮肤接触﹕
1.立即缓和的刷掉或吸多余的化学品。
2.用水非磨砂性肥皂彻底但缓和的清洗。
3.冲水时脱掉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饰品(如表带、皮带)。
4.若冲洗后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
5.须将污染的衣物、鞋子以及皮饰品完全除污后再使用或丢弃。
眼睛接触﹕
1.立即绶和的刷掉或吸掉多余的化学品。
2.立即将眼皮开,用缓和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至少5分钟或直到污染物除去。
3.立即就医。
食入﹕
1.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己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
2.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
3.不可催吐。
4.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的水。
5.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其身体向前倾以减低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覆给水。
6.立即就医。
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概要﹕刺激呼吸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 戴防护手套,以避免接触污染物
对医师之提示:-
五、 灭火措施
适用灭火剂:化学干粉、二氧化碳、水雾。
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1.撤离并封锁该区,在安全距离防护下灭火。尽可能在上风处,以免吸入有毒蒸气或毒性分解物。
2.灭火前先设法止漏,否则其泄漏的蒸气仍可能再度引燃。但是如不可行且周遭区域不致造成危害,则让火燃烧。
特殊灭火程序:
1.隔离火场外的物质,并用水雾冷却暴露于火场中的储槽或容器,在不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将容器移离火场。
2.因其闪火点低,用水雾灭火可能无效。除非在有利条件下,由有经验的人灭火才可能。
3.但可用水雾吸收火场的热气并保护暴露于火场的物质及建筑物。而若外泄物尚未着火,喷水雾也可分散蒸气并保护进行止漏的人员。
4.对于大区域的巨火,应采用无需人摈制的雾摈制架或自动摇摆消防水瞄,如不可行,应自火场撤退并让火自行燃烧。
5.若火灾导致容槽变色或安全阀发出声响,应立即撤离火场。
消防人员之特殊防护装备:消防人员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消防衣及手套。
六、 泄漏处理方法
个人应注意事项:

1.在外泄区尚未完全清理干净前,限制进入泄漏区。

2.由受过训之人员负责清理工作。

3.配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环境注意事项:

1.维持泄漏区之通风良好。

2.扑灭或除去所有发火源。

3.通知政府安全卫生与环保相关单位。

清理方法:

1.勿碰触外泄物。

2.在安全许可的情形下,设法阻止或减少溢漏。

3.并避免其排入下水道、水沟或封闭的空间。

4.用不会和外泄物反应的泥土、沙或吸收剂围堵外泄物。

5.小量泄漏时,可用不会和外泄物反应的吸收剂来吸收,并置于合适有盖之容器中,再以水洗污染区。

6.大量泄漏,连络消防、紧急处理单位及供慿商以寻求协助。

7.注意﹕已含污染物之吸收剂可能与泄漏物具有同等的危害。

七、 安全处置与储存方法
处置:
1. 此物易燃且极毒。大量操作或制程温度超过31℃时,须采用密闭系统处理。
2. 考虑加装温度侦测及警报系统;若有外泄、溢漏或通风失效应立即陈报。
3. 除去所有发火源,远离热及可燃物质,并张贴禁烟标志。
4. 其液体会累积静电,宜有额外设计以增加电导度,如降低输送流速,增加液体在输送管线内的时间、在低温下操作等。
5. 所有储槽、容器、特制容器、管线等都应等电位连接,接地夹须触及裸金属。
6. 若非在密闭系统内调配或分装时,须确定调配容器与接收装置及容器等电位连接。
7. 除非确定其中的蒸气或液体己完全除净,勿在空容器、贮桶或输送管线上进行切割、焊接或钻孔等热作业。
8. 使用区应采用不产生火花通风系统、合格的防爆装置及安全的电气系统。
9. 勿与不相容物共同处置,或将已受污染的物质倒回原容器中。
10. 容器应加标示并注明入库、启用及废弃日期,不用时随时保持紧密,并避免受损。
11. 空容器可能含残余物,亦具相同危害。
12. 在通风良好场所尽可能采最小使用量,作业时避免产生蒸气或雾滴。
13. 贮存于阴凉、干燥且通风良好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及发火源。
14. 贮存温度控制勿超过32℃或供应商、制造商建议之温度,期限为3个月。
15. 容器贮存超30过天,应每周检查抑制剂浓度及是否产生聚合。
储存:
1. 不管室内或室外贮区,皆不允许有烟火或其它发火源。
2. 远离氧化剂、腐蚀物及其它不相容物质贮存。
3. 贮区采用接地,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通风系统、合格的防爆装置及安全的电气系统,并考虑加装泄漏侦测警报系统。
4. 贮存区应张贴适当的警告标志,定期检查泄漏或破损,并在贮存区附近装置可用的灭火剂及外泄处理物质。
5. 检查所有入库容器,确定其适当标示且无破损。
6. 保持容器紧急并限量贮存。
7. 除去所有发火源并远离热及不相容物。
8. 不要以空气或惰性气体将液体自容器中加压而输送出来。
9. 必要时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以避免与此化学品或受污染的设备接触。
10. 除非调配区以耐火结构隔离,否则不要在贮存区进行调配工作。
11. 依化学品制造商或供应商所建议之贮存温度贮存,必要时可安装侦温警报器,以警示温度是否过高或过低。
12. 避免大量贮存于室内,尽可能贮存于隔离的防火建筑。
13. 贮槽之排气管应加装火焰防止装置。
14. 贮槽须为地面贮槽,底部整个区域应封住以防渗漏,周围须有能围堵整个容量之防溢堤。
15. 储区应与一般作业区隔离,并远离制程电梯或出入口。
八、 暴露预防措施
工程控制:

1.使用局部排气装置,必要时将制程密闭,以控制雾滴和蒸气。

2.分开使用不会产生火花,接地的通风系统。

3.排气口直接通到室外。

4.供给充份新鲜空气以补充排气系统抽出的空气。

控制参数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
TWA
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
STEL
最高容许浓度
CEILING
生物指标
BEIs
50ppm
(皮)
75ppm
(皮)
-
0.02mg/L
(静脉血中苯乙烯,上班前)
个人防护设备:
呼吸防护:
1.500ppm以下﹕含有机蒸气滤罐之化学滤罐式呼吸防护具或供气式空气呼吸器(自携式呼吸防护具)、(含有机蒸气滤毒罐之防毒面罩)。
2.700ppm以下﹕定流量式供气呼吸防护具;或含有机蒸气滤罐之全面型化学滤罐式呼吸防护具或动力型空气净化式呼吸防护具或防毒面罩;或全面型空气呼吸器(自携式呼吸防护具);或全面型供气式呼吸防护具。
手部防护﹕防渗手套。使用8 小时以上,建议用4H或Barricade(商品名)、使用4小时以上,则可用聚乙烯醇、铁氟龙、氟化弹性体等材质。
眼睛防护:
1.防溅之化学安全护目镜或护面罩。
2.洗眼设备。
皮肤及身体防护:上述橡胶材质之连身式防护衣、围裙及工作靴。
卫生措施:
1工作后尽速脱掉污染之衣物,洗净后才可再穿戴或丢弃。
2.工作场所禁抽烟或饮食。
3.处理此物后,须彻底洗手。
4.维持作业场所清洁。
九、 物理及化学性质
外观(物质状态、颜色等):无色至淡黄色、油狀液体气味:低浓度有甜香味,高浓度则有刺鼻味
嗅觉阈值:0.017-1.9 ppm(侦测)、0.15ppm(觉察)熔点:-30.6 ℃
pH 值:-沸点/沸点范围:145.2 ℃
易燃性(固体、气体):-
闪火点:31.0 ℃
测试方法(开杯或闭杯):闭杯
分解温度:-
自燃温度:490℃爆炸界限:1.1 ﹪~7.0 ﹪
蒸气压:4.5 mmHg @20 ℃蒸气密度:3.6(空气=1)
密度:0.906(水=1)溶解度:几乎不溶(水)
辛醇/水分配系數(log Kow):3.05挥发速率:-
十、 安定性及反应性
安定性:正常状况下安定
特殊状况下可能之危害反应:
1.金属盐、过氧化物、氧化剂或强酸皆可能引发其聚合。
2.氧化剂﹕增加火灾爆炸的危害,形成爆炸性过氧化物。
3.碱金属、石墨化合物、过氧化物、金属卤盐、偶氮异丁基﹕起始其聚合反应。
4.强酸(硫酸、油、氯磺酸)﹕会使温度,压力升高,增加火灾及爆炸危害。
5.丁基锂﹕会爆炸。
6. 卤素﹕在紫外照射下,会与低浓度的卤素反应成强刺激物。
应避免之状况:
1.抑制剂浓度过低或失效。
2.照光或受热,特别是65℃以上会快速聚合。
3.金属盐、过氧化物、氧化剂或强酸皆可能引发其聚合。
4.热、火花、明火、引火源。
5.抑制剂浓度过低。
应避免之物质:
1. 氧.、氧化剂。
2. 碱金属、石墨化合物、过氧化物、金属卤盐、偶氮异丁基。
3. 强酸(硫酸、油、氯磺酸)。
4. 丁基锂。
5. 卤素。
危害分解物:苯乙烯氧化物。
十一、 毒性资料
暴露途径:皮肤、吸入、食入、眼睛
症狀:疲倦、反应迟钝、失去平衡、头痛、暈眩、记忆力衰退、恶心、暴躁、注意力不集中、周围神经系统失调。
急毒性:
吸入:
1.以刺激呼吸道最为常见。
2.高浓度下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昏睡、头痛、精神混乱、协调感丧失及意识不清。
3.因挥发度低,并无致命之报导。
皮肤﹕
1.无人类相闘报导。
2.对实验动物皮肤具有中等至严重的刺激。
3.会使皮肤脱脂并会由皮肤吸收,且长期接触可能引起皮肤炎。
眼睛﹕液体溅撒到眼睛,会引起中等至严重的刺激,但在48小时内可复原。
食入﹕
1.无人类相关报导。
2.对实验动物有毒,会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与吸入相同。
3.若在食入或呕吐下吸入肺部,可能严重损伤肺组织,甚至致死,唯目前尚无此报导。
LD50(测试动物、吸收途径)5000mg/kg(大鼠,吞食)
LC50(测试动物、吸收途径)﹕5640ppm/4H(大鼠,吸入)
LDLO﹕-
LCLO﹕10000ppm/30M(人类,吸入)
慢毒性或长期毒性:
1.可能影响肝、肾及血液系统。
2.会造成皮肤炎,引起皮肤红、痒及干燥。
3.可能影响聴力、平衡、颜色辨识、神经传导及精神状态。
4.有致癌的危险(白血病及淋巴癌)。
十二、 生态资料
生态毒性:
LC50(鱼類):25.1-74.8mg/l/96H
EC50(水生无脊椎动物):
生物浓缩系數( BCF):13.5
持久性及降解性:
1.约80%~97%的苯乙烯会由尿中排出,在4天内吸收的苯乙烯会被清除掉。
2.掩埋场土壤中苯乙烯95%会在16周内分解,沙质土壤则是87%分解,分解量的多寡是由二气化碳生成量来决定。
3.当释放至土壤中,会进行生物分解作用。
4.当释放至水中,会进行生物分解,而吸附在水中小粒子或沉淀物上也有可能性。
 当释放至大气中,会迅速与氢气自由基和臭氧反应,两者反应的半衰期分别为3.5及9小时。
生物蓄积性:约80%~97%的苯乙烯会由尿中排出,在4天内被吸收的苯乙烯会被清除掉。
土壤中之流动性:释放至土壤中,会进行生物分解作用。
其他不良效应: -
十三、 废弃处置方法
废弃处置方法:
1.依现行法规处理。
2.依照仓储条件贮存待处理的废弃物。
3.考虑以特定焚化法处理。
十三、 废弃处置方法
废弃处置方法:
1.依现行法规处理。
2.依照仓储条件贮存待处理的废弃物。
3.考虑以特定焚化法处理。
十四、 运送资料
联合国编号: 2055
联合国运输名称:单体苯乙烯,稳定的
运输危害分类:第三类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 Ⅲ
海洋污染物(是/否):
特殊运送方法及注意事项: -
十五、 法规资料
适用法规:
1.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
2.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
3.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
4.劳工作业场所容许暴露标准。
5.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6.事业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方法及设施标准。
十六、 其他资料
参考文献 
1.CHEMINFO资料库,CCOMFO光碟,2005-3。
2.HSDB资料库,TOMES PLUS 光碟,Vol.65,2005。
3.RTECS资料库,TOMES PLUS光碟,Vol.65,2000。
4.危险化学物质中文资料库,环保署。
 
制表者单位名称:台湾化学纤维股份公司海丰厂(苯乙烯三厂)
地址/电话:云林县麦寮乡中兴村台塑工业园区23号/ 05-6813063
制表人职称:安卫人员姓名(签章):沈志儒
制表日期2017.03.06
备注上述资料中符号“一”代表目前查无相关资料,而符号“/”代表此栏位对该物质并不适用。
文件修正一览表
次数修改日期修改内容
103.09.25「物质安全资料表」修正为「安全资料表」,并酌作文字修正。
103.11.28更新格式内容及厂商资料(地址)等。
105.04.22新增既有化学物质登录码。
2017.03.06日期改西元年并定期检讨,更新安卫人员。